|
MFA各试点院校: 根据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2007年工作规划,决定召开第二次艺术硕士试点院校教育工作会议。本次会议是在国务院学位办的指导下,由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武汉理工大学承办,其目的是通过院校间的交流,进一步探索MFA招生选材、教育培养的有效途径,牢固树立品牌意识。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2007年4月27、28日。 二、 会议地点:武汉理工大学。 三、 与会人员: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及MFA教指委领导和委员,各试点院校MFA招生和培养工作负责人(2-3人)。 四、 会议内容: 1、试点院校招生、培养工作交流; 2、国外MFA学位教育介绍; 3、通报艺术硕士研究生优秀作品展、演活动方案; 4、召开试点院校通讯员工作会议,启动通讯员工作机制。
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