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告
|

会议纪要
|

作品展示
|

文件法规
|

总体情况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艺术硕士网   信息公告   正文

关于召开第二次艺术硕士(MFA)试点院校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2007年4月25日 阅读次数:1698

关于召开第二次艺术硕士(MFA)试点院校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MFA各试点院校:
根据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2007年工作规划,决定召开第二次艺术硕士试点院校教育工作会议。本次会议是在国务院学位办的指导下,由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武汉理工大学承办,其目的是通过院校间的交流,进一步探索MFA招生选材、教育培养的有效途径,牢固树立品牌意识。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2007年4月27、28日。
二、 会议地点:武汉理工大学。
三、 与会人员: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及MFA教指委领导和委员,各试点院校MFA招生和培养工作负责人(2-3人)。
四、 会议内容:
1、试点院校招生、培养工作交流;
2、国外MFA学位教育介绍;
3、通报艺术硕士研究生优秀作品展、演活动方案;
4、召开试点院校通讯员工作会议,启动通讯员工作机制。

    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打印] [关闭]
基于博卡先锋SiteEngine构建
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版权所有 电子邮件:mfa.edu@gmail.com
联系电话(FAX):(86)10 66411887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邮政编码:10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