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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2006年工作要点
2007年12月21日 新闻来源:MFA教指委秘书处 阅读次数:707


艺教指委[2005]4号

经2005年12月1日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确定,全国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2006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分学科组制定学科指导性培养方案和教学指导纲要(1月份完成)。
二、制定四门必修基础课程(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艺术原理、艺术创作方法研究、英语)的教学大纲(3月前完成)。
三、试点单位制定实施细则:落实1、培养方案;2、课程设置;3、课程教学安排(前两项3月前完成;第3项5月前完成)。
四、召开试点单位招生、培养工作会(4月间)。
五、编写资格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4月完成)。
六、委员分组到各试点单位考察调研(06年度)。
 
 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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