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办便字060402号
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业已结束,为加强管理,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我办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考试处对录取情况(不包括工程硕士)进行了汇总,请你们尽快与学位中心考试处联系,取得有关专业学位录取数据库。
在200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中,部分招生单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不严,请你们按照《关于200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5]36号)要求,复核有关招生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录取考生,提出相应处理意见。其中,涉及学历、学位认证事宜已委托学位中心认证处受理。
学位中心考试处联系人:李恒金,电话:010-82378807
学位中心认证处联系人:乔文君,电话:010-82379492
请你们在完成检查工作后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反馈我办。我办将根据检查结果,对有关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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