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教指委[2006]14号
根据解放军艺术学院的申报材料,通过听取该院各级领导的教学工作汇报以及对该院的实地考察,教指委专家组于2006年10月21日现场会讨论,建议国务院学位办同意解放军艺术学院试办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此决定基于以下几方面理由:
一、 军队的艺术教育工作对于鼓舞军队士气,提高和保证军队的战斗力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赢得军事斗争的重要保障。军旅文化不仅对于弘扬主旋律作用巨大,而且也是主旋律中的主体力量。
二、 军艺在军队艺术人才培养方面具有独特的优越环境。军艺建院以来,教学、科研成果丰硕,师生创作了一大批优秀的文艺作品,体现出艺术教育和创作实践的较强实力。
三、 目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已经形成相当的规模,对于适当调整研究生教育的结构、节奏提出了新要求。不同性质、不同特点的学校可以侧重培养研究型或实践型人才。解放军艺术学院目前尚未有硕士授予权,但在培养军队实践型艺术人才方面已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因此,将解放军艺术学院吸纳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试点单位,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和实践。
同时,建议学位办在军艺的MFA招生数量、开设时间、设置专业、招生对象方面有所考虑。
另外,为保证培养质量,希望解放军艺术学院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学习国务院学位办以及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相关文件,全面了解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
2、制订试点专业的具体培养方案,设计好研究生层次的课程,加强理论课程建设,明确毕业实践要求和学位论文标准,突出艺术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特点。
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六年十月十日



新闻来源:MFA教指委秘书处 阅读次数:8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