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2007]3号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
现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7年工作要点》(见附件)印发给你。
附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7年工作要点
主题词:学位 工作要点 通知
抄报:国务院办公厅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委、教育厅,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司,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各专业学
教育指导委员会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2月8日印发
附件:
200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化学位工作改革,抓好创新人才的培养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并发布《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纲要(2006-2020)》。
二、提高研究生培养和授予学位质量。加强学科基础建设;深入推进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增强研究生思想道德水平建设和创新能力培养,会同教育部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试点开展制订分学科的学位授予标准工作;完成《中国博士质量报告》。
三、改革和完善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深入分析学位授权体系结构,研究制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改革办法,在此基础上进行学位授权审核工作。
四、调整学科专业目录。研究制定学科专业设置和管理实施方案。
五、加强专业学位人才培养工作。深入研究专业学位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论证新设专业学位。
六、加强学位信息工作。完成《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分析报告(1980-2006)》,为各项决策提供依据。
七、修订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章程。进一步发挥学科评议组的培养质量监控、学科建设和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咨询职能;调整学科评议组任期,做好换届准备工作。
八、其他工作。继续配合教育部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法律法规建设;继续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的审核及其有关的政策与法律研究;继续做好名誉博士学位授予和中外学历学位互认工作;继续抓紧开展“中国医学学位体系及其标准”的研究工作,尽早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学士学位工作给予必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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