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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理工大学和厦门大学承办2007年MFA会议的通知
2007年12月21日 新闻来源:MFA教指委秘书处 阅读次数:849


艺教指委[2007]5号

MFA各试点院校:
经MFA教指委第三次全体会议研究决定,MFA第二次院校工作会议于2007年4月份在武汉理工大学召开,教指委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1月份在厦门大学召开。
 
 
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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