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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备第二次艺术硕士(MFA)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2007年12月21日 新闻来源:MFA教指委秘书处 阅读次数:918


艺教指委[2007]6号

武汉理工大学:
在2007年1月举行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决定由武汉理工大学承办第二次艺术硕士试点院校招生和培养工作交流会议。本次会议是在国务院学位办指导下,由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其目的是总结和交流前一阶段各试点院校在招生和培养方面的工作情况,讨论和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现将拟定的会议有关事项预通知贵校,希望贵校协助办好本次会议。
一、 会议时间:2007年4月27、28日。
二、 会议地点:武汉理工大学。
三、 与会人员: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及MFA教指委领导,各   试点院校MFA招生和培养工作负责人(2-3人)。
四、 会议内容:
1、各院校通报2006年MFA招生情况;
2、部分院校介绍培养工作方面的经验;
3、召开首次试点院校通讯员工作会,启动通讯员工作机制;
4、通报关于艺术硕士研究生优秀作品展、演活动,听取各院校意见和建议。
 
  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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