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教指委便字0701号
MFA相关试点培养院校:
根据MFA教指委《关于举办“首届全国艺术硕士(MFA)研究生美术与设计优秀作品展”相关事宜的通知》(艺教指委[2007]16号),决定于2008年举办首届全国艺术硕士(MFA)研究生美术与设计优秀作品展,现就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1、作品展的参加对象为各试点院校历届毕业及在读艺术硕士研究生。
2、为了方便为参展院校支付的展览基本经费开具发票,请各院校在汇付展览基本经费五万元时,汇票附言更改标注为“艺术硕士教育工作经费”。
(收款单位:中央音乐学院、银行帐号:81991503780809100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大成大厦支行、行号:226)
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新闻来源:MFA教指委秘书处 阅读次数: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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