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告
|
会议纪要
|
作品展示
|
文件法规
|
总体情况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艺术硕士网
文件法规
正文
MFA教指委关于2007年试点培养院校培养方案实施情况巡查的通知
2007年12月21日
新闻来源:MFA教指委秘书处 阅读次数:930
默认字体
9pt
10pt
11pt
12pt
13pt
14pt
15pt
16pt
17pt
18pt
20pt
25pt
艺教指委[2007]18号
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
根据全国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2007年工作规划,MFA教指委将组织专家组于12月上、中旬前往你院进行教学巡查,主要检查艺术硕士培养方案的实施情况以及听取关于艺术硕士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
[
打印
]
[
关闭
]
基于
博卡先锋
SiteEngine
构建
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版权所有 电子邮件:
mfa.edu@gmail.com
联系电话(FAX):(86)10 66411887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邮政编码:10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