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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艺术硕士优秀作品音乐会”筹备工作讨论在国家大剧院进行
2008年4月12日 新闻来源:教指委秘书处 阅读次数:577


2008年4月11日上午,由“全国艺术硕士优秀作品音乐会”筹备工作负责人杨静茂委员召集教指委音乐专业委员王耀华、贾达群、杨青、丁凡以及秘书处凌钢,就音乐会筹备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在国家大剧院艺术资料中心会议室进行了较深入地讨论。
作为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2008年工作规划中的一项重要活动,“全国艺术硕士优秀作品音乐会”同“首届全国艺术硕士美术与设计优秀作品展”届时将向社会共同展现我国艺术硕士应用型人才的优秀形象。
此次会议主要讨论了以下问题:
1、音乐会名称暂定为“全国艺术硕士优秀作品音乐会”
2、音乐会时间、地点:2008年10月中旬、国家大剧院音乐厅
3、机构设置:组织委员会、学术评审委员会
4、参与院校:13所院校(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山东艺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
5、音乐会组织策划、宣传推广问题
6、活动经费筹集
7、其他活动:同期可举办教学研讨会等活动
会议决定于4月底召集相关院校主管院长召开院长工作会,共同讨论此次活动的具体事项。
会议当天还组织到会委员参观考察了国家大剧院音乐厅、艺术资料中心及其他场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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