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告
|

会议纪要
|

作品展示
|

文件法规
|

总体情况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艺术硕士网   信息公告   正文

2008年艺术硕士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程序、要求及考试时间
2008年6月19日 新闻来源:教育部学位中心 阅读次数:2038


1.报考者登录有关考区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各有关考区联考网报时间和网址将于630日前公布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8.html

1)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有关招生学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3)现场确认前,可以随时浏览、修改相关信息。

4)网报成功,生成资格审查表(样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2.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持资格审查表(样表)和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同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认真阅读。

3.报考者仔细核对现场确认时当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认真核对并阅读相关信息后,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名确认。

4.“报名登记表”交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存档备查。

5.现场确认时打印的带有电子照片的“资格审查表”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交招生单位审查存档。

6. 考试时间:10月25日 8:30-11:30

[打印] [关闭]
基于博卡先锋SiteEngine构建
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版权所有 电子邮件:mfa.edu@gmail.com
联系电话(FAX):(86)10 66411887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邮政编码:10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