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指委【2008】17号文件,关于举办“全国艺术硕士研究生优秀作品音乐会”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各参演试点院校提名各校主管院长,组成音乐会学术委员会。名单如下:
| 王次炤 | 中央音乐学院院长 |
| 赵塔里木 | 中国音乐学院副院长 |
| 刘辉 | 沈阳音乐学院副院长 |
| 徐孟东 | 上海音乐学院副院长 |
| 敖昌群 | 四川音乐学院院长 |
| 彭志敏 | 武汉音乐学院院长 |
| 刘伟冬 | 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 |
| 江奔东 | 山东艺术学院副院长 |
| 肖永亮 |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副院长 |
| 王文 |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副院长 |
| 叶松荣 | 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 |
| 苏力 |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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